林祖辉接着说道:“我们的下一个目标,是和美国的杂志福布斯合作,取得它的授权,出版专业的财经类杂志资本。这一次挑战很大,就由总经理挂帅,你先兼任资本的总编辑,等上了轨道之后,就把精力放在发行和经营上。”
龙景昌点点头应是。
对不住了,郑大班
自上次郑经翰找媒体污蔑林祖辉后,林祖辉一直记得报仇,正好抢了原本属于他的杂志。
而且,万辉出版社要想上市,正常的渠道是不行的,因为需要公司五年的财务流水,而万辉出版社仅成立八个月而已。
所以只能借壳上市,而对于借壳上市来说,万辉出版社的估值越高越好。简单来说,林祖辉依旧需要买一个壳,然后借助自己和万辉出版社的名气,将壳公司市值拉高。
然后直接将出版社注资进去,林祖辉获得大量的认股权证。这个认股权证可以让他,在每一次供股集资时,都可以拿出了抵扣。
所以,看似林祖辉是将自己的公司,送给了公众公司,其实林祖辉的好处远远大于表面上。倘若新公司一次融资一个亿,林祖辉作为大股东可能就要供股出资三四千万,那么他直接用认股权证来换股,借相当于省掉了这笔钱。
而公司的股价越高,林祖辉越划算。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