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大家别替方媛操心了。万一方媛和张仲仁真心相爱,现在谈恋爱,将来毕业就走进婚姻的殿堂呢。”
“不太可能吧,我觉得他们是因为新鲜,试着恋爱一下。”赵茹雪说道。
刘青也道,“对的,他们只是第一次见面,聊了几句,就互生好感,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虽然听起来美好,但是,双方并不了解彼此的性格,日后相处的过程中,应该会有摩擦与矛盾,因而,他们的感情应该维持不了多长时间。”
丁兆红说道,“虽然说一见钟情有不合理之处,可是,有一些一见钟情,可以发展成一生的爱情,咱们就静观其变吧。”
军训依然继续着。
虽然很枯燥,但是,同学们适应了军训的节奏,也学会了苦中作乐,不像刚开始那般难熬。
当秋风起,落叶成堆时,军训终于结束了。
一场热闹的阅兵式之后,军训结束。
学生们发出震天的欢呼声,操场变成欢乐的海洋。
从训练场回到学校,丁兆红的校园生活才算正式开始。
这时的方媛和张仲仁,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
两人像两只亲密的小鸟,恨不得时时刻刻在一起,走路时手牵着手,上课时做同桌。
那副亲密的样子,羡慕坏了很多同学。
高为民受他们刺激,再次向丁兆红求爱。
丁兆红还是之前的态度,想谈恋爱,就要先证明他是优秀的。
尽管高为民拿到了军训的优秀标兵,但丁兆红更看重他的学习成绩。
高为民求爱不成,退而求其次,让丁兆红陪他一起上自习。
大学的课程比较宽松,一周七天,课程只有四天,剩下的三天都是空闲时间,由学生自己支配。
由于这时代没有网吧,没有网络游戏。
大家空闲时间没有多少娱乐设施,要么抱着书本去教室学习,要么去图书馆看感兴趣的书籍。
再加上这是一个学习氛围浓厚的年代,因而,空闲时间大多数同学都去学习。
丁兆红自己去学习也是学,和高为民一起学习也是学,因而,她答应了高为民。
他们两个上课是同桌,课下自习又在一起。
几乎天天形影不离。
虽然不像方媛与张仲仁那般亲亲我我,但在同学眼中,他们也是情侣。
毕竟,如果是普通的男女同学,不可能天天在一起。
高为民不去解释这事,反而很高兴。
丁兆红不屑去辩解。
大学的生活是紧张又繁忙的,然而,丁兆红每周雷打不动,做同一件事,那就是和她母亲丁爱军通电话,了解家里的情况。
丁兆红来京城上学,让丁爱军帮她管理家里的产业,她相当于丁兆红的眼睛。
丁兆红通过她,了解自己各项产业的进展。
由于丁兆红之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她的服装生意一直生机勃勃,红红火火。
这两个月丁兆红待在校园里,当上甩手掌柜,但是,服装生意不受任何影响,每个月的利润稳步上升。
家里事业稳定,丁兆红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
这一日,在校园的大广场上,聚集了很多学生,还竖起了一些黑板,上面写着招新。
今日是学校社团招新的日子。
高为民问,“兆红,你想加入哪个社团?”</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