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胖大海心中暗暗称奇:
“红薯肯定很贵,有红薯卖,连官都不想做了。
可是,这红薯究竟是什么呢?
我踏遍大江南北,足迹遍及整个楚国,也去过邻国、以及海外,都没有听过红薯。
这个红薯肯定是一种珍稀的天材地宝。
没人知道什么是红薯,也不用担心被不相干的人对上暗号了。
独孤兄果然高明!”
胖大海终于找到了答案,也就不去想那么多了。
当然没有援兵了,项小飞只是找借口不让慕容情过去。
慕容情毕竟是白眉神王的徒弟,万一奉了白眉神王什么密旨,来个临场倒戈什么的可就麻烦了。
项小飞一向主张疑人不用,慕容情好好的一个大美女,不做王侯,不懂享受,整天跑过来做饭!
这一切已经很不正常了,讨好的对象竟然是一个绝对会令美女望而生畏的、体重超过三百斤的大胖子。
而且,这个大胖子还是个出家人。
事出反常必有妖,项小飞不知道他们两人之间的三世情缘,难免会有所怀疑。
就算慕容情不是奸细,将她留下来对她也是一种保护。
格丙不简单,万一慕容情有个三长两短,可就辜负了她这十多天的美味佳肴了。
慕容情安然无恙,只要胖大海在,以后也不用担心吃的问题了。
为了不用餐餐喝稀粥,绝对不能让慕容情去冒险。
项小飞的这个些心思,胖大海可不知道,他原本担心格丙不好对付,项小飞既然准备好了援兵,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格丙的消息确实是很灵通,当项小飞的队伍来到城主府外,格丙早就已经带着数百位城卫在府外迎接了。
“独孤大人光临寒舍,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格丙见到项小飞,笑呵呵地迎了上来,破锣一样的嗓子,听起来让人很不舒服。
项小飞打量了格丙一番,接近两米的个子,古铜色的皮肤,非常的壮实,站在那儿,就像一座铁塔一样,剑眉虎目,颇为的威猛,颔下留有长髯,倒有几分美髯公的气概。
项小飞的美髯和格丙一比,却显得俊秀有余,威猛不足了。
为了给格丙一个下马威,项小飞喝道:
“格丙,你怎么也学我?赶快把长髯剃掉。否则,我要发飙了。”
闻言,格丙右手抓住长髯,轻轻一扯,就扯掉了,明显是粘上去的,不比项小飞货真价实的、花了几个月时间才长出来的长髯。
格丙抱拳道:
“格某久仰烟雨剑神之名,佩服得五体投地。对剑神的美髯,不胜心向往之,我粘上美髯,也是在效仿剑神。
既然剑神不让,格某一定遵命。”
“烟雨剑神!我自号烟雨剑客,别人偏要叫我烟雨剑魔!
我觉得烟雨剑魔比较有气势,可以凭之吓退不长眼的屑小之辈,也没意见。
格丙竟然叫我烟雨剑神?这马屁拍得还真是挺舒服的。”
项小飞心念电转,心中却暗暗警惕:
“事出反常必有因,格丙听说过我的手段,也知道我的原则,仅凭他做城主的这段时间贪脏枉法、欺男霸女的行为,我也肯定不会放过他。
而他却还要讨好我,恐怕是想让我放松戒心,以便引我入伏。
格丙阴险奸猾,可要小心了。”</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