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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胜仗下来,叶谦放松了下来。
叶不是很忙了,结果半个月之后,对方又要卷土重来了.。
叶谦:怎么这么顽强呢!非要我灭你们满族,你们才肯罢休是不?
叶谦正准备集结军队,再次应战,手下就送来一封信。
看到信封上的,叶将军亲启。
叶谦心上一颤,小姐!是小姐的字迹!但是,小姐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方月:不,我不知道!
叶谦看完来信,署名:方竹?
方月和万竹!
虽然早听到这些事情,可是,当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还是会很难过很难过的啊。
他一直以为,自己和小姐从小在一起长大,他以为,小姐心里也有他的。
可是,可是,现在,事实告诉他:假的,全是假的,全是他自己自以为是的痴心妄想。
明明是他先遇见小姐的,明明是他先喜欢小姐的!
他从五岁遇见小姐,到现在他二十三岁了。
整整十七年之多,他认识了小姐十七年之多啊!
比不过万竹的几个月。也是自己傻,我不是早就知道的?
小姐她,不喜欢叶谦我啊。
不管认识了多久,不管我做了什么,她就是不喜欢我啊。
不,不是不喜欢,而是,压根不在乎。
她是高高在上的丞相之女,是小姐,是主子。
我只是个下人,是小姐她用的趁手的工具。
仅此而已。
该庆幸的,幸好我还有让小姐觉得有用的地方。
不然,连留在小姐身边,都做不到吧。盗墓.daoxsw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