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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前夜的弘大街头,人头攒动,人声鼎沸。
各式各样的南瓜灯,大小各异、形态不一的鬼怪剪纸,五光十色的彩灯,在加上群魔乱舞的人群,给弘大的街头带来了完全不一样的色彩。
变装不仅仅是改变了外貌这么简单,它也同时改变了人们的心理。在这种不会被人认出来的环境中,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释放出平日里积压在心中的欲望与不满。
他们大声的笑着,欢快的跳着,和素不相识的人们一起狂欢。但是此时的人群中没有人想到,在他们身边正有一对其他时间绝对不会出现在这里的情侣,正借着这个时机光明正大的约会。
“欧巴!你看那边那个人,也是扮的吸血鬼呢!”
徐贤的脸上洋溢着很少出现在她脸上的兴奋笑容,从刚开始到现在,她眼中的兴奋就丝毫没有减少过。
节日的氛围固然让人着迷,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自己身边的这个人,只要和他在一起,自己的生活便不会缺少阳光。
“是的呢,不过他有一点比不上我。”
“哪一点?”
“他没有像我老婆这么漂亮的女伴呀!”
徐贤嗔怪的拍了一下李明时的手臂,大庭广众之下呢,老是说这么肉麻的话,真是不害臊。
看着徐贤娇羞的模样,李明时哈哈一笑。其实和徐贤一样,这也是他第一次和女朋友如此光明正大的约会,心里也同样激动,即便只是在路上随便走着,也足以泛起心中涟漪。
旁边的人看着这一对恩爱的小情侣大多只是会心一笑,用略带羡慕的眼光看上两眼,对两人的身份没有丝毫怀疑。
“欧巴,你看这对手环,好漂亮啊。”
逛街最大的乐趣,在于不断发现未知的东西,并享受了解它的过程。万圣节前夜的弘大街头,除了色彩斑斓的街边店面之外,还有平日里看不到的各种小摊。
在琳琅满目的各色物品的刺激下,徐贤属于女人的购物欲被激发了出来,拉着李明时的手在不同的小摊前精挑细选。
虽然李明时对于买东西向来不怎么感冒,但是那也得看时间和场合是吧?
“不错,有眼光。”
李明时仔细看了一会儿套在自己左手手腕上的黑色手链,材质相当亲民,造型也还算不错,和自己的装扮也挺搭的。
“那当然了。”
徐贤骄傲的扬起了头,拿起另一串相同造型的粉色手链戴在了自己的右手手腕上,两串项链放在一起,一看就是情侣款。
“我可是最了解欧巴喜好的,阿姨,您说好看不好看。”
摆摊的阿姨笑容满面的点了点头。
“欧巴,我们买下来吧?”
李明时揉了揉徐贤的头发,满是宠溺的回到:
“好啊,反正今天是老婆大人请客,自然是老婆大人说了算。”
看着徐贤甜滋滋的掏出钱包,把钱递给阿姨的样子,李明时丝毫不介意他人看向自己的眼光。
出道两年多,徐贤也算是攒下了一笔积蓄,虽然现在即便和普通人相比也算不得丰厚,但是逛逛夜市还是绰绰有余的。
之前李明时就和徐贤约定好了,今天晚上的开销由她来承包。听到李明时的这个要求,徐贤非但没有丝毫不开心,反而是喜出望外立刻答应了下来。
而李明时今晚除了手机,身上连半毛钱都没带。在大男子主义盛行的韩国,能够做出这样的行动,不仅不是李明时小气,反而证明了李明时对徐贤到底有多在乎。
难得的公开约会,充满诱惑力的各种商品,再加上自己终于可以为两人的感情付出的机会,多重的刺激之下,徐贤内心的小宇宙熊熊的燃烧了起来。
不一会儿,李明时的身上比起刚来的时候就多了许多东西。
手链、围巾、头饰,送给姐姐们的各种礼物,再加上手中提着的大包小包,徐贤就像是要把这一年要买的东西要在今晚都买齐一样,一刻不停的往李明时怀里扔。
当然,徐贤买的最多的还是情侣物品,包括情侣衫、情侣头饰等等,虽然知道过了今天这些东西就很难再拿出来,但是徐贤还是忍不住想要买下来。
以后总有机会的,是吧?
“老婆,你看那边。”
就在徐贤挑选良久再次买下一对情侣围巾之后,想要再次前往下一个摊位前的时候,李明时轻轻的拉了拉徐贤的手,指向了不远处人群聚集的一个地方。
“好像有人在那边唱歌,我们过去看看吧?”
弘大街头,除了商业发达,文化气息也相当浓厚,许多喜爱音乐年轻人都喜欢在这里展现一下自己的才华。
再加上星探和音乐家也常来这里寻宝,弘大街头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了。
nell乐队就是其中之一,这支乐队由金钟万、李正勋、郑在元、李在京四位志同道合的高中生组成。别看他们年纪不大,但是在弘大的名气可不小,是弘大最受欢迎的地下乐队之一。
队长兼主唱金钟万,是队内的灵魂人物,正是在他的组织和号召下,这支乐队才得以成立。同时金钟万也是乐队歌曲的主要创作者,某种程度上来说nell是金钟万的一人乐队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