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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完烟花,沈琬蔚高高兴兴地把芸娘和长顺召集到沈祯祥的书房,问她们要不要在初十把喜事办了。
暖玉也一齐来了。
书房里还沈祯祥和长利。
一向性格沉稳的长顺,一反常态,爽快地说,“好。有劳小姐和公子操心。就这么办了。”
芸娘红着脸,“会不会太赶?”
“哪里赶。十五后,长顺就要去军营了,到时就不好请假了。而且……”沈琬蔚刹住了车。她担心一旦自己说要离开,芸娘也会跟着走。
“而且什么?”芸娘听进去了,问道。
“而且,你看长顺急不可耐了。”沈琬蔚打趣道,“芸娘,走过路过不能错过啊。万一,他以后立了军功,当了官,看上别人呢?”
“他敢!”芸娘冲着长顺一瞪眼。
长顺连连摆手,“绝无二心。”
芸娘“哼”了一声,嘴角却是上扬的,脸上的表情是自信的。
看着两人的互动,沈琬蔚和暖玉交换了一个满意的表情。这应该就是爱情的模样了。
换规矩,婚嫁先要纳采,即男方通过媒人提亲。然后再是交换双方的生辰,进行占卜。如果生辰相合,双方就可以纳吉,即准备彩礼和嫁妆了。
因为长顺和芸娘都没有长辈在,所以那些繁文缛节就省了。
由于两人都是孤儿,并不知晓自己具体的生辰,所以连合生辰也一并跳过。芸娘说,过日子的是她们,和生辰有什么关系。
其他人自然是听她们的。
沈祯祥拿出一张地契,交给了长顺,“要娶媳妇了,就是一家之主了。这个小院是我送你们的贺礼。”
“这,这,这怎么行?”长顺推辞道。
芸娘也说,“公子,房子我们自己攒钱买。不能收您这么大的礼。”
沈琬蔚从沈祯祥的手里接过地契,塞到长顺手里,“哎呀,还没成一家之主,就不听公子的话了。这可是哥的美意。你要是不收,他会生气的。”
“公,公子……”长顺不是一个擅长言辞的手,拿着地契,声音都有些哽咽了。
“这些年,你在我身边,辛苦了。这真的是一点小意思。”沈祯祥真诚地说,“以后,还要靠你帮我。”
“小的,万死不辞。”长顺一抱拳。
从小,他就在沈祯祥身边,是看着公子长大的,心里把公子当成了家人。
而且,这些年,他和公子经历过很多生死之战,无论什么时候,公子都没有把他当成下人,也没有放弃过他。男人之间,讲究的就是过命的交情。因此,他也立下志愿,要在军营里混出一个人样来。
沈琬蔚也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递给了芸娘,“嫁了人,就要做当家夫人了,收好这些钱。万一,他对你不好,你来找我。对了,我还替你订下了一套头面,过两天就可以拿了。绝对让你风风光光地嫁人。”
“小姐,你对我太好了。”芸娘看着数千的银票,知道是自家小姐替自己撑台面,感动得不行。
想到自己要留芸娘在大京,沈琬蔚也有些舍不得。虽然,芸娘到自己身边不到一年,可是陪着自己经过了生命里的大起大落,生死与共,彼此的情分早就变得很深了。
不过,只要芸娘幸福,她也会很高兴的。
然后,沈祯祥看着沈琬蔚几人热烈地讨论着婚礼的筹备。他不禁遐想,如果有一天自己可以娶她,那要准备一场如何盛大的婚礼呢?
接下来的几天,沈琬蔚都沉浸在为芸娘准备婚礼的事务中,忙得脚不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