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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琬蔚正襟端坐,竖起耳朵。
沈从礼低咳两声,“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什么意思?沈琬蔚一时没有明白。爹爹的意思,难道是说他是神仙?
“你可以明白吗?”
“你,你是神仙下凡吗?”沈琬蔚忽闪着明亮的杏眼,一脸的懵懂。
沈从礼笑了笑,“这世上哪有神仙?”
对此,沈琬蔚表示不服。二哥哥是重生的。如果没有神迹,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她张嘴,想要辩驳一下。
“好了,我再说的直接一些。我是书穿。”
书穿?这又是什么鬼?沈琬蔚更糊涂了,摇摇头,“你在说什么啊。”
“我慢慢讲给你听。在我的世界里,科技高度发达,有一种游戏,可以让人的意识在特定的环境里穿行,进行角色扮演。当时,我抽到这本书,就选了沈从礼这个角色。我原以为自己是主角,现在看到你才是天选之人。也怪我没有看完书就选了。”
沈琬蔚听得云里雾里的。
“还记得我和你讲过的借尸还魂的事吗?其实和我的经历差不多。”沈从礼又换了一种更直接的说法。
“那,你原来叫什么?”这种说法,沈琬蔚还容易理解一些。
“我叫39a0414。”
“这是名字吗?怎么像是一串数字啊?”
“在我的世界里,人类都拥有自己的特定代码,没有名字。因为我们不再是从母体里出生,而是在实验室里培育的。”
沈琬蔚张大了嘴。什么是实验室?什么是培育?
“连你都不能理解。其他人更无法接受了。所以,这件事,我只告诉你。因为,我的时间到了,要回自己的世界了。但是在你们这里的我,就会死去。”
“不!”沈琬蔚痛苦地低呼一声。她伸手紧紧抓住沈从礼的右手,一只瘦骨嶙峋的手。
刚刚才一家人团聚,就要死别了吗?不管他是哪里来的,她只知道他是自己的爹爹,是从小疼爱自己的爹爹。
“团子,”沈从礼怜惜地看着小女儿。
在这个世界这么久,他都要忘记自己是书穿来的,忘记了总有一天就要离开。
儿女双全,爱妻相伴,事业有成,最关键的是这个世界的科技虽然不发达,但是有人情味。偶尔冒出的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奇怪话,让他意识到自己是客。
如果可以,他也不想走。
他都可以相象,若是他在这个世界“死”了,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多大的痛苦。第一个承受不住的应该就是陶宝珠—他的妻子。
当初,他在选择故事背景时,就是翻到描写陶宝珠时被吸引到了。这个女子自信而聪慧,又充满了勇气,生生在男性为主的经商世界里闯出了一番天地。
如此的鲜活性格,深深吸引了他。
后来的选择证明了他的眼光正确。自从嫁给他以后,她与他荣辱与共,共进共退。两人之间的感情也是蜜里调油。
原本,他以为可以和她共白首。但是,身体的急速衰老,提醒他离开的时间到了。
看到他最疼爱的小女儿如此的难过,他都无法想象陶宝珠要如何面对自己的死亡。
从小,他悉心培养小女儿独立的性格,开明的思想,就是为了有一天离开时,可以和她说出真相。任何事都要有始有终,他不想留下一大团谜题给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