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其他地区的青铜文明主要是青铜兵器和工具,而中国古代的青铜器是以礼器和乐器为主。西周王朝的统治者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用于管理国家,在礼乐文化的强烈影响下,中国古代各区域的文化开始了大融合与大统一的进程,礼乐文明成为中华文明区别于世界上其他古老文明的一个重要的标志,礼仪之邦的美德传承至今。
后代儒门认为:“中国人所讲的礼仪,实际上是非常之广泛,它体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的种种特点,也体现了社会的统一性和普遍性。”2000多年前,汉代学者就宣称“中国者,礼仪之国也”。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古代的“礼”代表着中国的文化、政治和历史,以致于在整个西方语言中,没有一个翻译词能和中国的“礼”字内涵相对应。
到了商、周之际,除了要敬天法祖,人文思想开始兴起,礼、乐成为衡量当时社会政治伦理的标尺。周武王讨伐殷商时,就宣布殷纣王的三大罪状是:不顾先王明德,忘记祖训;侮蔑神祗,对天不敬;不顾民生,残暴百姓。这三条就是以维护宗庙社稷、尊奉礼乐为由而提出来的。周武王伐商的行动得到了各方诸侯的响应,他高举敬天保民的大旗,一路东进,迅速灭商。
武王灭商后,在新的相对统一的疆域里,一个敬天法祖、明德保民思想的西周王朝开始出现。
周王朝拥有比殷商更广阔的疆域,采取分封制有效地行使周人的统治权。周初共分封了70多个小国,其中华夏族的姬姓占了50多个,它标志着一个以华夏族为主体,融合其他各民族的新国家诞生。
这么多的诸侯国,有的距王都千里之遥,如何让拥有众多人民的国家在一种和谐有序的制度中发展呢?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为周朝制定了一系列的典章制度,即“制礼作乐”。
西周礼乐制度在保留事神礼仪的同时,扩展了礼仪的事项,扩充了礼仪的内容,使社会的政治关系、等级秩序、道德伦理、思想感情等内容都体现为礼节仪项,使礼仪充斥于意识形态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周人将礼分为“吉、凶、军、宾、嘉”五种仪制,其中除吉礼仍为事神礼仪外,其它四种均与现实社会生活相关。这五种仪制又被分为“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九种礼事,各种礼事又各有具体的仪项和繁缛的仪节。并且,大部分礼仪都有相应的音乐配合,不同的社会等级均有不同的乐队规模和用乐范围的严格规定,这些规定成为统治阶级各阶层必须遵守的制度。这样,就使整个贵族阶层的社会行为、思想感情乃至政治关系完全消融在王室规定的礼和乐的文化氛围之中。
《周礼春官》详细记述了五种仪制: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灾变之礼;宾礼,是上至天子诸侯,下至普通贵族相互往来、迎见宾客,处理日常社交关系的礼仪;军礼,军队日常操练、征伐、出行、凯旋时所用礼仪;嘉礼,各种吉庆欢会活动所用的礼仪。
为了体现礼的差异,无论是重要的祭祀礼还是宴饮、丧葬,都要按照不同的等级区别使用成套的青铜器。西周时期的青铜礼器中,鼎和簋相配使用,鼎专门盛肉,而簋则是盛装其他食物,这种组合,形成了用鼎制度,是西周礼仪制度的核心。按照《周礼》规定,天子用九鼎八簋,所谓一言九鼎即由此而来。而诸侯只能用七鼎六簋,大夫用五鼎四簋,士用三鼎二簋等等。鼎的大小与多寡标志着主人社会地位的高下。如此一来就规范了社会身份,确定了每个人在社会上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起一个差异有别的社会秩序。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周礼所确定的法统的根本宗旨,是在人间秩序效法天道秩序的基本原则下,把天道法则及其价值落实在世俗立法中,把君主、大臣,普通人民的行为全部规导到一个秩序中来运作,即所谓“天人合一”。
古人认为,“礼”是人的道德、伦理、修养的体现;“乐”是人的情感、思想、欲念的表现。将人的道德、伦理、修养和情感、思想、欲念这些抽象的、内在的、无形的东西外化为有形的“礼”(礼仪)和“乐”(音乐),也就是将无形有形化,将抽象具象化,将意识形态化。
周公制礼作乐,就是要让人的精神世界坦露出来,并将它们规范于用礼和乐编制成的网络中,通过这张有形的网络来约束和控制人们的道德、伦理和修养以及情感、思想和欲念。礼乐制度的推行使得西周王朝表面上看起来像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和谐国度,一个雅乐缥缈的神圣世界,但是,在用礼和乐编织起来的这张有形之网的下面,却透露出森严的等级秩序和宗法伦理。社会的政治关系(君臣)和人际的血缘关系(父子),完全被束缚在“礼乐”的绳网中。这就是礼乐从神坛伸向世俗人间的实用效应,是周公发明的“礼乐治国”的实质。</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