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给丁兆红和高为民准备的早饭,吃剩的鸡蛋带到路上吃。
这一日是丁兆红和高为民出发,前往京城的日子。
高为民昨夜来丁兆红家住,他要和丁兆红一齐出发。
孩子上大学,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喜事。
父母会把孩子送到学校,即使家里贫困,没有钱,至少也送到火车站。
可是,高为民却说他母亲还在国外,没有归来。
他父亲有工作要忙,没时间送他。
因此,他来丁兆红家住,跟丁兆红一起去京城。
丁兆红严重怀疑高为民这话的真实性。
可是,高为民却赖在她家,不走了。
丁兆红只能让他住下。
吃过早饭,天色也亮了。
丁兆红背上一个碎布做的花书包。
高为民背着一个军绿色的背包。
此外还有两个化肥袋子,里面塞得鼓鼓的,那是他们的被褥。
他俩都穿着时髦的衣服,看起来是走在时尚前沿的小青年。
带着两个化肥袋子,与他们的身份严重不协调。
其实,高为民的想法是,不带被子。
等到京城后,花钱买。
反正他们不差钱,完全买得起。
丁兆红却不在意形象问题。
她的想法是,用化肥袋装被子,带到燕大。
理由是她喜欢自家的被子,喜欢自家被子的味道。
高为民也学她,借了丁兆红一床被子,他要带到燕大,当做他的被子。
“娘,别送了,我们自己去车站。”丁兆红向丁爱军挥手。
丁爱军面露不舍,“要不我把你们送到市里吧。”
儿行千里母担忧,她真不舍得丁兆红就这样离开。
“真不用。”丁兆红说,“我又不是第一次上火车,该注意的事我都会注意的,就不麻烦你了,我俩自己去车站坐火车吧。”
“好吧。”丁爱军依然有些不放心,“你们到了燕大,一定要给我打个电话,报一声平安。”
“肯定的,娘,你就等我们的消息吧。”丁兆红没啥不舍的,坐上了开往市里的公共汽车。
到了市里,又转乘火车。
绿皮火车晃晃悠悠,行驶六个小时,到达京城。
这时的京城,已是国内人口最多的城市。
但是,此时的京城,没有太多的高楼大厦,路人的衣着大多也挺简朴,本地土著与外乡人的分别并不明显。
站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丁兆红高举双臂,说道,“京城,我来了。”
作为一名穿越众,她了解这座古老的城市,随着开放,在未来三四十年的发展轨迹,这里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造就无数商业上的富豪。
君不见一位来自小城市的大学生,毕业后创业,最终成为身价几十亿的巨头大佬。
在这座古老的城市,有许多商机,不说别的,单单说房子,这年头用五十万的价格,就能买一座四合院,等三十年后,四合院能卖到上亿元。
可以说,在这个时代,只要稍微动动脑子,就能从京城淘到金子。</div>